以「障礙經驗知識」為核心,從「替障礙者決定」走向「與障礙者共同決定」,打造權利本位、共融的全方位服務模式。
一、符合社福發展趨勢
制度創新:呼應國際障礙權利趨勢,發展臺灣第一份《障礙研究倫理指引》,建立權利本位與共融治理的倫理架構;共同參與:秉持「沒有我們的參與,不要替我們決定」,由不同障別障礙者全程參與指引制定,落實用研究賦權障礙者;實務應用:提出「積極性支持」模式,將障礙者經驗知識轉化為可應用於研究、服務及政策設計的全方位架構。
二、強化社福組織對外溝通
公共倡議:將研究成果轉化為障礙社群倡議、權益促進及公共對話重要工具;知識轉譯:提供學術、社福、醫療及政府部門共同運用的實務架構,促進跨領域合作與政策交流;社會影響:透過全臺推廣與跨域教育訓練,提升障礙權利與研究倫理意識,促進社會共融與知識正義。
制度創新:呼應國際障礙權利趨勢,發展臺灣第一份《障礙研究倫理指引》,建立權利本位與共融治理的倫理架構;共同參與:秉持「沒有我們的參與,不要替我們決定」,由不同障別障礙者全程參與指引制定,落實用研究賦權障礙者;實務應用:提出「積極性支持」模式,將障礙者經驗知識轉化為可應用於研究、服務及政策設計的全方位架構。
二、強化社福組織對外溝通
公共倡議:將研究成果轉化為障礙社群倡議、權益促進及公共對話重要工具;知識轉譯:提供學術、社福、醫療及政府部門共同運用的實務架構,促進跨領域合作與政策交流;社會影響:透過全臺推廣與跨域教育訓練,提升障礙權利與研究倫理意識,促進社會共融與知識正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