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兒童參與權的落實:以兒童為主體的經驗研究

臺灣兒童參與權的落實:以兒童為主體的經驗研究

陳秀蕙
臺灣大學/社會工作學系
指導教授:馮燕、沈瓊桃
關鍵字:兒童表意權、參與權、兒童權利公約、PPCT、SE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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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要受益與賦權於參與過程,成人的知能與引導非常重要,故兒童服務機構,須培力此方面專業知識技能。
從社福發展趨勢來看,在倡導「服務對象為主體」的社會福利方向。研究發現,86%的兒童自陳在家庭與學校擁有良好參與經驗,且參與權落實能顯著提升自信、自主、幸福感與韌性。這顯示台灣已逐步邁向賦權型、預防型與全人發展的兒童福利新模式。特別是在數位時代,研究指出兒童在網路世界的參與權保障相對薄弱,未來政策應積極回應數位場域的權利議題,強化兒童的數位素養與安全環境。

 在社福組織內部管理層面,論文強調組織應建立尊重、傾聽與回應兒童聲音的文化,並將兒童意見納入決策流程。建議社福組織發展常態化的兒童參與機制,強化員工兒童權利知能訓練,提升兒童權利敏感度與專業技能,並整合家庭、學校、社區資源,打造多元支持網絡。同時,面對數位轉型,組織也需提升數位素養與網路權益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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