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工在法規縫隙、過嚴規定與現實壓力中,憑專業知識努力爭取能動性;這份能動性的核心,其實是對案主感同身受的關懷倫理。
本研究以《老人福利法》第41條老人保護安置制度為對象,結合法規實證分析與質性訪談,內容橫跨三大面向:於「社福發展趨勢」,探討福利多元主義下之公私協力模式、行政契約設計與安置服務流程,回應社福政策與服務設計之發展趨勢;於「社福組織內部管理」,定性行政機關、受託單位與安置機構間之法律關係,揭露我國採購補貼政策下,其人力配置與社工情感勞動未受制度承認等治理課題,可供往後社會政策及法制規劃參考;於「社福組織對外溝通」,本研究發現機構與社工高度仰賴「誠信」與口碑等非正式關係治理維繫合作,凸顯組織信譽經營與對外關係建立對安置資源取得之關鍵影響力,可作為社福組織與社會信任建立之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