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社會改革成為薪資勞動:性別倡議組織的「信念工作」 - 得獎名單 | 傳善獎 - 陳永泰公益信託

當社會改革成為薪資勞動:性別倡議組織的「信念工作」

當社會改革成為薪資勞動:性別倡議組織的「信念工作」

劉信秀
國立清華大學/社會學研究所
指導教授:李韶芬、曾柏嘉
關鍵字:NGO工作者、性別倡議組織、薪資勞動、治理、信念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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倡議與社福組織不只是在實踐或推動理念,也必須「管理」理念,組織的治理方式將決定理念能否延續,或使NGO工作者受傷離開。
 
過往,以理念為核心的社福與倡議工作經常被視為具有「慈善」性質,但隨著此類工作成為專業且給薪的職業,我們需要新的方式理解它與企業營利工作的差異,以及理念如何落實於組織運作中。因此,本研究提出「信念工作」概念,指出此類工作須同時兼顧理念與價值(規範性)、成員關係(關係性),以及專業能力與資源條件(實作性)。三者若未能妥善協調,可能造成理念與實務的落差,使工作人員受挫離職,甚至導致組織難以為繼。本研究也歸納三種治理模式,說明決策方式、權責分工與成員互動如何影響組織運作,作為社福組織改善內部管理的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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